根据《非国有博物馆运行状况评估规则(试行)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,非国有博物馆运行状况评估每三年组织一次,评估时间由国家文物局统一确定。评估工作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实施。 据 陕西省文物局汉唐网2016年3月2日发布公告,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,省文物局于2015年8月至12月,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非国有博物馆运行状况评估工作。此次非国有博物馆运行状况评估经专家评审、实地复核、国家局认定几个流程。经过两个月的努力,我馆顺利获得合格等次。